浙江省针灸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
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
各二级专业委员会(分会),地市级学会(组),团体会员单位:
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级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程序
(一)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
1.按照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》(国中医药继教委发〔2007〕2号)要求进行申报。
2.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进行,项目内容分为知识技能类、学习提高类、前沿进展类,项目类别分年度项目和备案项目,申报条件详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》(国中医药继教办发〔2017〕4号,附件1)。
3.年度项目申报单位填写《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2),备案项目申请单位填写《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表》(附件3),各一式2份,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学会。
4.学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,分别填写《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4)、《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5)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。
(二)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
1.按照《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浙卫发〔2013〕25号)要求进行申报。同一项目负责人申请不可超过2项。
2.2018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。各申报单位登录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平台(http://183.129.215.34:8016/ceis,以下简称系统),登陆后在“通知公告”一栏中下载《使用手册》,按手册提供的方法进行操作。省级项目申报人如需新增帐号,请联系学会办公室开通。
3.学会对各申报项目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进行形式审查。审查通过的项目推荐至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;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将及时退回并注明审查意见。
4.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对各地送审项目进行复审。复审通过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程序;复审未通过的项目予以退回并注明审查意见。
5.各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之后,应随时关注项目的网上审核进展情况。项目的审核与专家评审进程将实时反映在项目信息中。对审查退回的项目,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后,可在申报截止日期前重新提交。
二、申报时间
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9月25日(以邮戳为准);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10月10日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请有关单位组织好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,按文件要求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,上报表格可在浙江省针灸学会网站下载。
(二)在2017年度内未执行的当年度国家级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,在2018年度不可继续执行。
(三)学术会议、论坛、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不得申请国家级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。
(四)其他未尽事宜,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。
1.浙江省针灸学会办公室
联系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23号中医大厦7楼
电子邮箱:zjszjxh@163.com
联系电话:0571-87238252
联 系 人:王芳芳
2.省中管局 吴嘉嘉 0571-87052426
省中医药继续教育 项依依 0571-86613543
附件:
1. 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
2.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
3.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表
4.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
5. 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汇总表
浙江省针灸学会
2017年09月13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