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针灸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

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7-9-14 14:35:52



浙江省针灸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

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

 

各二级专业委员会(分会),地市级学会(组),团体会员单位:

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级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程序

(一)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

1.按照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》(国中医药继教委发〔20072号)要求进行申报。

2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进行,项目内容分为知识技能类、学习提高类、前沿进展类,项目类别分年度项目和备案项目,申报条件详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》(国中医药继教办发〔20174号,附件1)。

3.年度项目申报单位填写《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2),备案项目申请单位填写《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表》(附件3),各一式2份,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学会。

4.学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,分别填写《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4)、《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5)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。

(二)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

1.按照《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浙卫发〔201325号)要求进行申报。同一项目负责人申请不可超过2项。

2.2018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。各申报单位登录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平台(http://183.129.215.34:8016/ceis,以下简称系统),登陆后在“通知公告”一栏中下载《使用手册》,按手册提供的方法进行操作。省级项目申报人如需新增帐号,请联系学会办公室开通。

3.学会对各申报项目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进行形式审查。审查通过的项目推荐至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;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将及时退回并注明审查意见。

4.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对各地送审项目进行复审。复审通过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程序;复审未通过的项目予以退回并注明审查意见。

5.各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之后,应随时关注项目的网上审核进展情况。项目的审核与专家评审进程将实时反映在项目信息中。对审查退回的项目,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后,可在申报截止日期前重新提交。

二、申报时间

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7925日(以邮戳为准);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71010日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(一)请有关单位组织好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,按文件要求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,上报表格可在浙江省针灸学会网站下载。

(二)在2017年度内未执行的当年度国家级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,在2018年度不可继续执行。

(三)学术会议、论坛、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不得申请国家级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。

(四)其他未尽事宜,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。

1.浙江省针灸学会办公室

联系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23号中医大厦7

电子邮箱:zjszjxh@163.com

联系电话:0571-87238252

联 系 人:王芳芳

2.省中管局 吴嘉嘉 0571-87052426

 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 项依依 0571-86613543

 

附件:

1. 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

2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

3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表

4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

5. 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汇总表 

 

浙江省针灸学会

20170913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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