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针灸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
各二级专业委员会(分会),地市级学会(组),团体会员单位:
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级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程序
(一)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
1.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。拟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,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(网址:http://tcmce.weicms.com.cn/login/,以下简称管理系统),根据使用手册申请账号,登陆管理系统依据实际情况填写《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1)或《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表》(附件2)。
2.项目内容分为知识技能类、学习提高类、前沿进展类,项目类别分为年度项目、备案项目。申报条件详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》(国中医药继教办发〔2019〕5号,可在浙江中医药网下载)。
3.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9〕43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要求,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将优先支持落实《意见》相关任务的项目。
(二)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
1.按照《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浙卫发〔2013〕25号)要求进行申报。同一项目负责人申请不可超过2项。
2.2020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。各申报单位登录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平台(http://183.129.215.34:8016/ceis,以下简称系统),登陆后在“通知公告”一栏中下载《使用手册》,按手册提供的方法进行操作。省级项目申报人如需新增帐号,请联系学会办公室开通。
3.学会对各申报项目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进行形式审查。审查通过的项目推荐至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;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将及时退回并注明审查意见。
4.各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之后,应随时关注项目的网上审核进展情况。项目的审核与专家评审进程将实时反映在项目信息中。对审查退回的项目,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后,可在申报截止日期前重新提交。
二、申报时间
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,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请有关单位组织好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,按文件要求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。
(二)在2019年度内未执行的当年度国家级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,在2020年度不可继续执行。
(三)学术会议、论坛、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不得申请国家级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。
(四)其他未尽事宜,请联系工作人员。
联系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23号中医大厦818室
电子邮箱:zjszjxh@163.com
联系电话:0571-87238252(王芳芳)
附件:1.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
2.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表

(请扫码下载附件1-2及通知PDF版本)
浙江省针灸学会
2019年11月28日 |